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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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《民法典》50个应知应会法律(fǎlǜ)知识点
2025年5月(yuè)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施行以来的第五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其主题为(wèi)“美好生活(měihǎoshēnghuó) 民法典相伴”,强调民法典作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。
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下,民法典50个(gè)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点吧!
1. 《民法典》被誉为“社会生活的(de)百科全书”,是新中国第一部(dìyībù)以“典”命名的法律。
2. 《民法典》为“编纂”,而(ér)不是“制定”《民法典》,因为其中的(de)(de)绝大部分内容在《侵权责任法》《物权法》《婚姻法》等民事单行法中已制定,《民法典》属于在已有法律基础上的重新(chóngxīn)编排,最终“诸法汇一典,一典废九法”。
3. 《民法典》不再将"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"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(qíngxíng)。仅有以下(yǐxià)三种婚姻无效情形。
《民法典》第1051条有下列(xiàliè)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(一)重婚(chónghūn);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;(三)未到法定婚龄。
4.关于(guānyú)保证方式的(de)推定,原《担保法》的规定有利于债权人,约定(yuēdìng)不明推定为连带保证,《民法典》的规定有利于保证人,约定不明推定为一般保证。
《民法典》第686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(bāokuò)一般保证和(hé)连带责任保证。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(yuēdìng)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。
5.原《侵权责任法》规定(guīdìng)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(qí)病历材料,造成患者损害的,才承担侵权责任,《民法典》第1226条把(bǎ)“造成患者损害的”删除(shānchú),也就是说不管有无造成患者损害,都不妨碍医疗机构承担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。
6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19条将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门槛年龄从10周岁降低(jiàngdī)到8周岁。
7.在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上,《民法典》第1084条规定,子女已满(yǐmǎn)8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8周岁也(yě)刚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门槛年龄(niánlíng)。
8.原《收养法》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,《民法典》第1100条分类(fēnlèi)讨论,无子女的可以收养两名(liǎngmíng)子女,有子女的只能收养一名子女,这也(yě)体现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。
9.原《收养法》规定(guīdìng)的收养只限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,年龄应当(yīngdāng)相差40周岁,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1102条规定凡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,年龄都(dōu)应当相差40周岁,也就是说,无配偶女性收养男性也要受到年龄限制。
10.《民法典》人格权独立成编、侵权责任独立成编,这是(zhèshì)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(zhōng)没有的。
11.《民法典》的“合同编(biān)”不同于传统(chuántǒng)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的“债法总则”,其中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被列为准合同。
12.《民法典》第16条设立(shèlì)了胎儿利益特别保护制度,使用的表述是“涉及遗产继承、接受(jiēshòu)赠与等(děng)”,注意这个“等”字表明是不完全列举,更有利于保护胎儿利益,比如男方因车祸死亡,其未婚妻所怀胎儿娩出(miǎnchū)后如是活体,就可由监护人代为行使抚养费请求权。
13.房价高企,并非人人(rénrén)都通过买房来实现“住有所居”,《民法典》为保障人们享有长期稳定的(de)(de)居住需求,新增了居住权制度、完善了承租人相对的优先购买权、确立了承租人优先承租权。
14.《民法典》在胁迫婚(hūn)之外增加了一种可撤销婚姻,即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(de)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(gàozhī)另一方,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
15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,30天的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再(zài)申请颁发离婚证。
16.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新增一种准予判决离婚的(de)情形: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(hòu),双方(shuāngfāng)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17. 原《继承法》规定自(zì)书、代书、录音、口头遗嘱不得(bùdé)撤销、变更公证遗嘱,也就是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效力,只有公证遗嘱才能改变公证遗嘱,为了更好(gènghǎo)地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,《民法典》第1142条将公证遗嘱拉下(xià)神坛,规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
18.《民法典》规定如果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期限为5年以上(yǐshàng),可以向登记(dēngjì)机关申请登记,登记之后就(jiù)不再是一个债权,而是具有物权效力的权利。
19.不仅兄弟姐妹可以成为法定继承中(zhōng)的继承人(jìchéngrén),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基于代位继承制度(zhìdù),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,这降低了无主财产出现的概率。
20.《民法典》第196条规定,不动产物权(wùquán)(wùquán)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(cáichǎn),不适用诉讼时效。不需要登记的动产物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还要适用诉讼时效。
21.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,自动续期,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,依照法律(fǎlǜ)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(bànlǐ)。
22.《民法典》第491条确立了新(xīn)的合同成立方式。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(huò)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,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(chénggōng)时合同成立,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也就是说(yějiùshìshuō)网购时成功提交订单就成立合同了。
23.《民法典》第512条(tiáo)确立了新的交付方式(fāngshì)。电子合同(hétóng)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,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24.《民法典》第512条确立了新的交付(jiāofù)方式。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,进入对方当事人(dāngshìrén)指定的特定(tèdìng)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25.《民法典》第938条规定,物业服务人员公开作出的(de)有利于(yǒulìyú)业主的服务承诺,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。也就是说(yějiùshìshuō)未记载在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,也可能是合同的一部分。
26.《民法典》第965条是防止跳单行为的。如果甲乙双方利用了中介的信息或者服务,最终(zuìzhōng)却(què)绕过中介,私下签订合同,还是应当(yīngdāng)向中介支付报酬。
《民法典》第965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(de)(de)服务后,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,绕开中介人直接(zhíjiē)订立合同的,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。
27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1186条规定的(de)公平责任(即双方没有过错时该如何分担损失),原《侵权责任法》的表述是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(qíngkuàng)”,相当于在事实层面去裁量补偿情况,而现在的表述变为“依照(yīzhào)法律(fǎlǜ)的规定”,相当于收回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,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去裁判。
28.《民法典》第1193条规定,在承揽关系中,对于承揽人受害或者致害,定作人原则上(yuánzéshàng)不承担责任,只有(zhǐyǒu)在存在过错的情形下才承担责任。以前只是规定在司法解释中,现在上升到法律层面(céngmiàn)了。
29.《民法典》在侵权责任(zérèn)编中增加了两种抗辩事由,一是自甘风险,二是自助,使得行为人获得了更大的行为自由(zìyóu)。
30.关于高空抛物,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1254条明确和强调了公安机关等机关的调查责任、物业公司(wùyègōngsī)的安全保障义务,以往更多强调可能加害人的补偿(bǔcháng)责任。
31.打印遗嘱在(zài)《民法典》中得到承认(chéngrèn)。需要注意的是,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(liǎnggè)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和注明日期。
32.原《物权法》只规定了(le)一些(yīxiē)特殊动产的抵押权以登记为对抗要件,《民法典》扩大了范围,直接统一规定:以动产抵押的,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(shèlì),未经登记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33.《民法典》第588条增加规定,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(sǔnshī),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(shùé)的损失。
34.关于试用买卖,原《合同法》规定试用期间届满,买受人未作购买(gòumǎi)表示的视为购买,《民法典》增加(zēngjiā)了一类情形,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,或者对标的物(biāodìwù)实施出卖(chūmài)、出租、设立担保物等行为的,视为同意购买。
35.《民法典》第406条规定,抵押人(rén)可以转让抵押财产,事后应及时通知(tōngzhī)抵押权人,另有约定的除外。以前转让抵押财产,一律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,这不利于抵押物的流转,也不利于鼓励交易(jiāoyì)。
36.为合理规划,高效利用农村土地(tǔdì)资源,中央提出了“三权分置”的举措,其核心是“两权分离”,也(yě)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拆(chāi)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,三权为土地所有权、承包权、经营权。《民法典》第342条规定,可以(kěyǐ)采取出租、入股、抵押或者其他(qítā)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。
37.《民法典》第469条规定,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,并可以随时调取(diàoqǔ)查用的(de)数据电文,视为书面形式。比如说微信(wēixìn)、短信、邮件记录。
38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517条、第519条、第521条规定,按份(ànfèn)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(nányǐquèdìng)的,视为份额相同;连带债务人之间或者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,视为份额相同。
39.关于情势(qíngshì)变更,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533条一方面将“不可抗力”变为“情势变更”的一种,而非原来的排斥关系;另一方面(lìngyìfāngmiàn)鼓励交易(jiāoyì),新增了“再磋商义务”,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才可提起诉讼。
40.《民法典》第702条新增规定,债务人对债权(quán)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,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(fànwéi)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。
41.原《合同法》规定,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,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,直接视为(shìwèi)不定期(bùdìngqī)租赁,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707条增加了一个条件(tiáojiàn),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,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,又“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”,才视为不定期租赁。
42.《民法典》第(dì)737条规定,当事人(dāngshìrén)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。
43.《民法典》第1217条规定,非营运机动车(jīdòngchē)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(sǔnhài),属于(shǔyú)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,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。
44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1125条增加了一项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,以欺诈、胁迫手段(shǒuduàn)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(jìchéngrén)设立、变更或者撤回遗嘱,情节严重的,丧失继承权。
45.《民法典》在代位继承(dàiwèijìchéng)中将侄子女、外甥外甥女纳入代位继承的范围(fànwéi)。
46.在公共道路上堆放、倾倒、遗撒妨碍(fángài)通行的(de)物品,造成他人损害的,以前法律只是笼统地规定“有关单位(dānwèi)或者(huòzhě)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”,《民法典》第1256条规定,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,如果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(bùnéng)证明已经尽到清理、防护、警示等义务的,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47.《民法典》第56条对个体工商户债务承担规则(guīzé)作出了补充说明(shuōmíng),无法区分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的,以家庭财产承担债务。
48.《民法典》新增规定,登记(dēngjì)机关(jīguān)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(xìnxī),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事项不一致的,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。
49.《民法典》新增了(le)四种有名合同(hétóng),分别为保证合同、合伙(héhuǒ)合同、物业服务合同、保理合同。其中保理合同是全新的合同类型,保理合同是综合了至少两类有名合同的混合合同,即债权让(ràng)与+借款合同/委托合同/担保合同……
50.《民法典》规定(guīdìng),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,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(fǒurèn)亲子关系,而成年(chéngnián)子女只能请求确认亲子关系。

《民法典》50个应知应会法律(fǎlǜ)知识点
2025年5月(yuè)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施行以来的第五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其主题为(wèi)“美好生活(měihǎoshēnghuó) 民法典相伴”,强调民法典作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。
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下,民法典50个(gè)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点吧!

1. 《民法典》被誉为“社会生活的(de)百科全书”,是新中国第一部(dìyībù)以“典”命名的法律。
2. 《民法典》为“编纂”,而(ér)不是“制定”《民法典》,因为其中的(de)(de)绝大部分内容在《侵权责任法》《物权法》《婚姻法》等民事单行法中已制定,《民法典》属于在已有法律基础上的重新(chóngxīn)编排,最终“诸法汇一典,一典废九法”。
3. 《民法典》不再将"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"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(qíngxíng)。仅有以下(yǐxià)三种婚姻无效情形。
《民法典》第1051条有下列(xiàliè)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(一)重婚(chónghūn);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;(三)未到法定婚龄。
4.关于(guānyú)保证方式的(de)推定,原《担保法》的规定有利于债权人,约定(yuēdìng)不明推定为连带保证,《民法典》的规定有利于保证人,约定不明推定为一般保证。
《民法典》第686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(bāokuò)一般保证和(hé)连带责任保证。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(yuēdìng)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。
5.原《侵权责任法》规定(guīdìng)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(qí)病历材料,造成患者损害的,才承担侵权责任,《民法典》第1226条把(bǎ)“造成患者损害的”删除(shānchú),也就是说不管有无造成患者损害,都不妨碍医疗机构承担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。
6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19条将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门槛年龄从10周岁降低(jiàngdī)到8周岁。
7.在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上,《民法典》第1084条规定,子女已满(yǐmǎn)8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8周岁也(yě)刚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门槛年龄(niánlíng)。
8.原《收养法》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,《民法典》第1100条分类(fēnlèi)讨论,无子女的可以收养两名(liǎngmíng)子女,有子女的只能收养一名子女,这也(yě)体现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。
9.原《收养法》规定(guīdìng)的收养只限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,年龄应当(yīngdāng)相差40周岁,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1102条规定凡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,年龄都(dōu)应当相差40周岁,也就是说,无配偶女性收养男性也要受到年龄限制。
10.《民法典》人格权独立成编、侵权责任独立成编,这是(zhèshì)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(zhōng)没有的。


11.《民法典》的“合同编(biān)”不同于传统(chuántǒng)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的“债法总则”,其中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被列为准合同。
12.《民法典》第16条设立(shèlì)了胎儿利益特别保护制度,使用的表述是“涉及遗产继承、接受(jiēshòu)赠与等(děng)”,注意这个“等”字表明是不完全列举,更有利于保护胎儿利益,比如男方因车祸死亡,其未婚妻所怀胎儿娩出(miǎnchū)后如是活体,就可由监护人代为行使抚养费请求权。
13.房价高企,并非人人(rénrén)都通过买房来实现“住有所居”,《民法典》为保障人们享有长期稳定的(de)(de)居住需求,新增了居住权制度、完善了承租人相对的优先购买权、确立了承租人优先承租权。
14.《民法典》在胁迫婚(hūn)之外增加了一种可撤销婚姻,即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(de)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(gàozhī)另一方,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
15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,30天的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再(zài)申请颁发离婚证。
16.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新增一种准予判决离婚的(de)情形: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(hòu),双方(shuāngfāng)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17. 原《继承法》规定自(zì)书、代书、录音、口头遗嘱不得(bùdé)撤销、变更公证遗嘱,也就是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效力,只有公证遗嘱才能改变公证遗嘱,为了更好(gènghǎo)地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,《民法典》第1142条将公证遗嘱拉下(xià)神坛,规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
18.《民法典》规定如果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期限为5年以上(yǐshàng),可以向登记(dēngjì)机关申请登记,登记之后就(jiù)不再是一个债权,而是具有物权效力的权利。
19.不仅兄弟姐妹可以成为法定继承中(zhōng)的继承人(jìchéngrén),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基于代位继承制度(zhìdù),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,这降低了无主财产出现的概率。
20.《民法典》第196条规定,不动产物权(wùquán)(wùquán)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(cáichǎn),不适用诉讼时效。不需要登记的动产物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还要适用诉讼时效。


21.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,自动续期,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,依照法律(fǎlǜ)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(bànlǐ)。
22.《民法典》第491条确立了新(xīn)的合同成立方式。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(huò)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,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(chénggōng)时合同成立,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也就是说(yějiùshìshuō)网购时成功提交订单就成立合同了。
23.《民法典》第512条(tiáo)确立了新的交付方式(fāngshì)。电子合同(hétóng)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,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24.《民法典》第512条确立了新的交付(jiāofù)方式。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,进入对方当事人(dāngshìrén)指定的特定(tèdìng)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25.《民法典》第938条规定,物业服务人员公开作出的(de)有利于(yǒulìyú)业主的服务承诺,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。也就是说(yějiùshìshuō)未记载在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,也可能是合同的一部分。
26.《民法典》第965条是防止跳单行为的。如果甲乙双方利用了中介的信息或者服务,最终(zuìzhōng)却(què)绕过中介,私下签订合同,还是应当(yīngdāng)向中介支付报酬。
《民法典》第965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(de)(de)服务后,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,绕开中介人直接(zhíjiē)订立合同的,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。
27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1186条规定的(de)公平责任(即双方没有过错时该如何分担损失),原《侵权责任法》的表述是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(qíngkuàng)”,相当于在事实层面去裁量补偿情况,而现在的表述变为“依照(yīzhào)法律(fǎlǜ)的规定”,相当于收回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,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去裁判。
28.《民法典》第1193条规定,在承揽关系中,对于承揽人受害或者致害,定作人原则上(yuánzéshàng)不承担责任,只有(zhǐyǒu)在存在过错的情形下才承担责任。以前只是规定在司法解释中,现在上升到法律层面(céngmiàn)了。
29.《民法典》在侵权责任(zérèn)编中增加了两种抗辩事由,一是自甘风险,二是自助,使得行为人获得了更大的行为自由(zìyóu)。
30.关于高空抛物,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1254条明确和强调了公安机关等机关的调查责任、物业公司(wùyègōngsī)的安全保障义务,以往更多强调可能加害人的补偿(bǔcháng)责任。

31.打印遗嘱在(zài)《民法典》中得到承认(chéngrèn)。需要注意的是,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(liǎnggè)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和注明日期。
32.原《物权法》只规定了(le)一些(yīxiē)特殊动产的抵押权以登记为对抗要件,《民法典》扩大了范围,直接统一规定:以动产抵押的,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(shèlì),未经登记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33.《民法典》第588条增加规定,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(sǔnshī),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(shùé)的损失。
34.关于试用买卖,原《合同法》规定试用期间届满,买受人未作购买(gòumǎi)表示的视为购买,《民法典》增加(zēngjiā)了一类情形,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,或者对标的物(biāodìwù)实施出卖(chūmài)、出租、设立担保物等行为的,视为同意购买。
35.《民法典》第406条规定,抵押人(rén)可以转让抵押财产,事后应及时通知(tōngzhī)抵押权人,另有约定的除外。以前转让抵押财产,一律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,这不利于抵押物的流转,也不利于鼓励交易(jiāoyì)。
36.为合理规划,高效利用农村土地(tǔdì)资源,中央提出了“三权分置”的举措,其核心是“两权分离”,也(yě)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拆(chāi)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,三权为土地所有权、承包权、经营权。《民法典》第342条规定,可以(kěyǐ)采取出租、入股、抵押或者其他(qítā)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。
37.《民法典》第469条规定,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,并可以随时调取(diàoqǔ)查用的(de)数据电文,视为书面形式。比如说微信(wēixìn)、短信、邮件记录。
38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517条、第519条、第521条规定,按份(ànfèn)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(nányǐquèdìng)的,视为份额相同;连带债务人之间或者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,视为份额相同。
39.关于情势(qíngshì)变更,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533条一方面将“不可抗力”变为“情势变更”的一种,而非原来的排斥关系;另一方面(lìngyìfāngmiàn)鼓励交易(jiāoyì),新增了“再磋商义务”,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才可提起诉讼。
40.《民法典》第702条新增规定,债务人对债权(quán)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,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(fànwéi)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。



41.原《合同法》规定,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,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,直接视为(shìwèi)不定期(bùdìngqī)租赁,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707条增加了一个条件(tiáojiàn),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,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,又“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”,才视为不定期租赁。
42.《民法典》第(dì)737条规定,当事人(dāngshìrén)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。
43.《民法典》第1217条规定,非营运机动车(jīdòngchē)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(sǔnhài),属于(shǔyú)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,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。
44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1125条增加了一项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,以欺诈、胁迫手段(shǒuduàn)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(jìchéngrén)设立、变更或者撤回遗嘱,情节严重的,丧失继承权。
45.《民法典》在代位继承(dàiwèijìchéng)中将侄子女、外甥外甥女纳入代位继承的范围(fànwéi)。
46.在公共道路上堆放、倾倒、遗撒妨碍(fángài)通行的(de)物品,造成他人损害的,以前法律只是笼统地规定“有关单位(dānwèi)或者(huòzhě)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”,《民法典》第1256条规定,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,如果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(bùnéng)证明已经尽到清理、防护、警示等义务的,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47.《民法典》第56条对个体工商户债务承担规则(guīzé)作出了补充说明(shuōmíng),无法区分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的,以家庭财产承担债务。
48.《民法典》新增规定,登记(dēngjì)机关(jīguān)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(xìnxī),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事项不一致的,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。
49.《民法典》新增了(le)四种有名合同(hétóng),分别为保证合同、合伙(héhuǒ)合同、物业服务合同、保理合同。其中保理合同是全新的合同类型,保理合同是综合了至少两类有名合同的混合合同,即债权让(ràng)与+借款合同/委托合同/担保合同……
50.《民法典》规定(guīdìng),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,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(fǒurèn)亲子关系,而成年(chéngnián)子女只能请求确认亲子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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